彭山县卫生局:抓好食品安全履天职
2011-09-27
彭山县卫生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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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11年9月22日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此次检查组一行由食药监局党总支书记、调研员侯永昌同志带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廖伟以及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食品安全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11年9月22日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此次检查组一行由食药监局党总支书记、调研员侯永昌同志带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廖伟以及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在县政府8会议室听取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勇来同志就我县1—8月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县食安办相关文件资料。随后,检查组分为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3 个小组对我县仁吉食品公司、批价超市商场、小世界农资经营部、青龙交通生猪养殖场、兴铁宾馆餐饮部、三小食堂等8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制度、设施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结束后,市检查组一行对彭山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高度评价,认为彭山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很好成效,表现在一是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健全,县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以上食品安全联席会议,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县财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4万元;二是监管职责明确:政府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职责,并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空白区进行了追加分工,彭山县多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检查组根据检查结果,对彭山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并安排部署了国庆黄金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最后,廖伟副县长在会上表示:我们将继续加强各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做好国庆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加大政府投入,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和网格化体系建设,保持好彭山食品安全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