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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举办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
2011-09-28 中国新闻网 作者: 张希敏 浏览次数: 696次
[导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中国法学会将于12月中下旬在北京举办“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

  中新网北京9月28日报道: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中国法学会将于12月中下旬在北京举办“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

  刘飏说,“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机构为支持单位。

  论坛的主题是“通过法治,实现食品安全”。论坛将就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等专题进行宽领域、深层次的交流和对话,以促进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并得到全面、准确有效地实施。

  她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极为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根本上要靠法治,这是世界各国的普遍经验。一方面要完善中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另一方面要着力推进现有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准确、有效的执行。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介绍说,论坛将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开放性。论坛将邀请立法部门、各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学者、行业组织、企业、公民等不同群体的代表,广泛参与,各抒己见,通过多主题、多学科、多角度发表自己的主张,达成科学合理的共识。二是公益性。论坛为纯粹公益性质,是为解决问题、提出对策而设。因此,论坛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三是重实践。论坛将通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遴选优秀的创新事例在大会上进行交流。四是重成果转化。论坛邀请中央决策部门参加,实现理论研究与决策部门的无缝对接,会后将形成会议成果报送中央决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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