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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密集出台保障猪肉供给 非法“炒猪”将被严厉打击
2019-12-21 新华网 作者: 陈凯茵 浏览次数: 383次
[导读]政策密集出台保障猪肉供给 非法“炒猪”将被严厉打击

    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临近年底,广大百姓对物价特别是猪肉价格保持高度关注。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5%,最主要仍然是猪肉价格上涨带动。且据媒体报道,近段时间出现了通过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的“炒猪”现象。

  猪肉价格将有何趋势?将有何措施“稳供保价”?对于“炒猪”行为将如何惩治?多部委近日密集解答诸多民生关切。
  数据:猪肉价格对 月度CPI带动明显
  今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分别就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介绍11月份生猪生产形势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11月份CPI同比上涨,最主要仍然是猪肉价格上涨带动,直接贡献率达到60%左右;另外,猪肉价格上涨还带动牛羊禽等其他肉类价格上涨,合计贡献率达到70%左右。
  孟玮透露,近期监测数据显示,猪肉价格高位回落后趋于稳定。
  发改委发布数据显示,12月2日,36个大中城市猪肉(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与11月初相比下降10.7%;12月2日—6日,价格日均涨幅为0.23%。
  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的数据也显示11月份活猪和猪肉价格明显回落。据监测,11月第4周,全国集贸市场活猪价格每公斤32.26元,猪肉价格每公斤51.22元,连续4周回落,比价格高峰分别回落16.7%和12.6%。
  措施:如何切实保障“两节” 需求
  临近元旦、春节两个重要节日,百姓对肉类消费的需求该如何保障?今日孟玮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多措并举,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增供保底,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市场基本稳定:
  一是增加生产。一方面是增加生猪生产,从发改委职能出发,要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对有关项目的支持;另一方面多渠道增加其他种类的肉类供应。在有关政策措施推动下,目前禽肉、水产品等替代品产量明显增加。
  二是增加投放。今后一段时间,特别是“两节”期间,将根据市场形势变化,择机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一些地方也已经制定了本地储备投放方案,在“两节”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大投放力度。三是增加进口。在增加猪肉进口的同时,还将扩大牛肉等肉类进口,保持“两节”期间肉类市场供应充足。四是守住民生底线。重点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我们将督促各地根据物价变化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足额将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二级巡视员王俊勋也表示,全国31个省(区、市)都出台了文件,细化了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形成了恢复生猪生产的强大推动力。在扶持政策和市场行情的带动下,11月份全国生猪生产全面向好,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双双止降回升,猪肉供需矛盾较10月份有所缓解。
  在16日统计局召开的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也表示,生猪供应恢复还需要一段时间,价格高位运行也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但是,保持食品价格稳定仍具有很好的条件和基础。未来,随着一系列支持生猪生产政策见效,猪肉价格逐步企稳甚至回落是可以预期的。
  案件:“炒猪团”严重违法将坚决打击
  另一方面,在同日举行的农业农村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近期一些不法商人盯上了生猪价格的洼地,不顾政府的禁令,采用跨省偷运、暴利“炒猪”、恶意投放非瘟有毒饵料等行为牟取暴利,“炒猪团”可谓花样百出。
  对此,王俊勋称,一些团伙通过向养殖场户投放丢弃的死猪,然后制造和传播养殖场发生疫情的舆论,从而诱使养殖场户出现恐慌性抛售,再大幅压低生猪的价格,从而达到“炒猪”牟利。
  王俊勋表示,“炒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一旦出现坚决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生猪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
  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加大对运输、丢弃病死猪等行为的排查力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规范做好病死猪的处置;
  二是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本地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对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炒猪”行为。同时,对于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农业农村部已印发了《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鼓励媒体、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热线等渠道,举报有关“炒猪”线索;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广大养殖场户共同防范、及时举报“炒猪”行为,形成社会的共治合力。(陈凯茵、闫雨昕、李童、汪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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