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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
2019-11-14 央广网 作者: 张明浩 浏览次数: 158次
[导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

    央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对外发布,将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务院新闻办今天(12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建立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共有十章86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条例为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制度规范,同时强化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建立了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衔接机制等,目的是让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试法。”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实化了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比如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禁止发布没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明晰进口商对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审核内容等。孙梅君表示,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比如完善农业投入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明确风险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另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固化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建立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重奖,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质名录,补充检验方法等,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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