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今天(10月17日),最高检、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联合发文,要求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
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专项行动于2019年9月开始,至2020年12月。
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方案》强调严字当头。
对于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审査逮捕、审查起诉、提出抗诉等职能,依法快速办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严厉惩治一批犯罪分子;要充分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据授权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让违法犯罪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涉嫌犯罪一律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办理案件中注意职务犯罪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方案》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要注意发现并移送一批职务犯罪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铲除犯罪滋生的土壤。
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主动作为,有案必查,查案必实,认真梳理、依法移送在举报投诉及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促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此外,检察机关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堵塞制度漏洞。
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办案行为,统一裁量基准,完备执法装备,防范办案风险,不断完善查办案件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