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 林文泉 文/图)2011年以来,海南市场监管部门规定螃蟹捆绑物不得超过螃蟹体重的5%,但仍有商家时有违规。26日,记者发现海口市新埠岛海鲜大世界的漴沅海产店,不仅将螃蟹捆绑物超标,还带水销售,捆绑绳子、袋子和水占螃蟹总重量(有捆绑物)的17.7%。目前,辖区新埠岛市场监管所介入调查。
近日,居住在海口市新埠岛一带的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几天前家里亲戚从内地来看望他和家人,就带着大家前往海鲜大世界吃饭,在一楼零售摊位购买海鲜,拿到餐厅进行加工,期间发现螃蟹的捆绑物很是粗大,明显超过螃蟹重量的5%。
26日,记者前往海鲜大世界进行走访,发现多家摊位销售的膏蟹(大青蟹),其捆绑绳子粗大,重量涉嫌超过海南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针对绳子的问题,记者特意询问漴沅海产工作人员,得到的回答是“螃蟹都这样捆绑卖的”。经过一番杀价,记者最后确定以100元/斤的价格购买膏蟹。
现场,记者表示要购买两个螃蟹,漴沅海产工作人员打开一个厚实的塑料袋,迅速地从水箱里面抓出2只螃蟹,马上放入塑料袋,然后进行过称。店内电子秤显示螃蟹重量为0.79千克,记者支付了158元完成交易。
随后,记者拨打12345热线反映螃蟹捆绑绳子问题,辖区新埠岛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和海鲜大世界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记者、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海鲜大世界管理人员、以及周边群众的见证下,记者将两个螃蟹拿出来,袋子和里面的水放入市场公平秤上,显示重量是0.08千克;将一个螃蟹拿出来过称,显示重量是0.32千克,解下捆绑绳子过称显示重量是0.03千克。
按照以上数据,记者此次购买的螃蟹,其捆绑绳子、袋子和水占螃蟹总重量(有捆绑物)的17.7%。
现场,新埠岛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责令漴沅海产店立即进行整改,将捆绑螃蟹的绳子进行更改,重量达到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5%以内,并对此事进一步调查。
随后,漴沅海产店工作人员更换了螃蟹的捆绑绳子,并声称这些螃蟹批发商过来就自带粗绳。现场执法人员强调,2011年2月,已规定全省海鲜排档、酒楼、餐厅、农贸市场等销售场所螃蟹买卖必须实行裸称交易,捆绑螃蟹的混杂物不得超过蟹体重量的5%。
海鲜大世界管理方介绍,公司定期根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从证照、商品质量、卫生状况、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本市场将实行末位淘汰制,每季度被扣分最多的商户,下一季度不再签约,淘汰出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