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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条”河南地方标准将废止 “同品不同标”现状仍待“国标”落地破解
2019-09-03 中国经济网 作者: 浏览次数: 212次
[导读]“辣条”河南地方标准将废止 “同品不同标”现状仍待“国标”落地破解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日讯 备受关注的“辣条”标准问题,近日有了新进展。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废止《河南省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食品》(DB41/T 515-2007)。据媒体报道,在今年3月中旬召开的河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会议上,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宣布,在辣条产业的产品标准出来之前,河南省暂停审批新的辣条生产企业。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自2007年开始,调味面制品(辣条)一直执行各地方标准,其中以河南省执行的《调味面制食品地方标准》(DB41/T 515-2007)以及湖南省执行的《挤压糕点地方标准》(DBS43/002-2017)为代表。
  2018年8月30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结果显示多款“辣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其问题主要是违规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两种防腐剂。对于抽检不合格,涉事的所属河南地区的企业认为是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致。
  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从2015年到2017年6月,全国有15个省份共计131家辣条生产企业的195批次辣条上了食药监局的“黑名单”。在通报的180起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是主要原因。而且,这些通报多是存在于异地抽检中。
  在今年1月举办的《2018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陈君石解读称,辣条作为一个新的食品品类,其标准建设需要一个科学的流程。因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申请食品添加剂扩项处于待批状态,市场监管中出现了标准空白期。各地方执行的标准不统一、参照的生产许可分类不统一,必然会导致辣条产品在市场监管判定中的不统一。“同品不同标”的情况由此形成。
  对于备受关注的“辣条”国家标准,2018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家标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目前仍在制定中。
  有业内人士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相关标准的废止,河南方面“开了个好头”,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标准不完善造成的企业产品在不同地域抽检不合格的情况。他也解借此呼吁,为保障食品安全,保障行业正常发展,满足消费需要,希望尽快出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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