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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43家公司因广告违法被处罚
2019-06-28 南宁晚报 作者: 梁静 浏览次数: 98次
[导读]南宁43家公司因广告违法被处罚

    医疗美容机构使用来源不明图片用于手术效果宣传;贸易公司在销售婴幼儿产品时,使用了无法验证的科技成果;网络公司在推广产品时,宣传产品功效,试图打“擦边球”……日前,多家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款处罚。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从今年2月中旬至今,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成果,截至6月15日,共查办涉及食品、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健康养生等重点领域广告虚假违法案件43件,罚没款23.7万元。

  案例 1
  使用来源不明图片,虚假宣传被罚2.04万元
  为吸引客流,广西某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南宁医疗美容门诊部聘请设计师编辑制作,在其门诊部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标注“术前、术后”的三组图片,以及门头招牌上标注“华丽蜕变”字样的四组图片,用于广告宣传。
  经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该医疗美容机构均未能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来源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上述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引人误解的情形。根据《广告法》,该公司存在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据此对其罚款2.04万元。
  案例 2
  宣传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构成虚假宣传罚1400元
  广西嘉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自有网店上,经销产品“挪威原装进口儿童钙片批发 增加免疫力葡聚糖复合维生素咀嚼钙片”和“挪威代购鱼油/乳钙软胶囊/维生素钙片0~3岁婴幼儿专用”。在其产品详情页上,公司发布“权威临床研究表明、临床科学研究结果”等广告内容。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广西嘉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使用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调查结果等信息作为证明材料,该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相关条例,故对其罚款1400元。
  案例 3
  食品标注治疗功能,违法发布罚6000元
  广西某某天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告主甘肃某德农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广告合同,在其网站上代理发布了标题为“某某露藜麦饮料20罐×180g整箱减肥降三高健康谷物饮品送礼年货”的食品广告。
  该食品广告除了介绍产品,还标注有藜麦的功效,如“藜麦还具有改善体内酸碱平衡,减肥、降三高、预防糖尿病等奇特作用”“对胎儿骨骼发育、宫内缺氧、缺铁贫血、催乳补钙有更为重要的作用”等内容。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广告法》第17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广西某某天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发布违法广告,据此对其罚款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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