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生态环境厅获悉:宁夏生态环境厅与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方案,将通过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质监测、排查水源环境风险等措施,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宁夏各市、县(区)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监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实施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并对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
此外,针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宁夏将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排查清单,对出现问题的进行清理整顿,对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坚决依法拆除或关闭,严禁违法排污,确保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