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药业公司生产一款糖果“他达拉非”含量超标35倍
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30起“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湖南怀化市中方县查处湖南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当事人被罚款120余万元。
在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查处湖南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中,中方县郭百年旗舰店邱某(另案处理)销售由当事人生产的牡蛎压片糖果,“他达拉非”含量严重超标。经检验,“他达拉非”含量为0.0724毫克每千克,超过限量值35.2倍。
他达拉非的适用症状为勃起功能障碍及肺动脉高压,眼睑肿胀、或者描述为眼痛和结膜充血是非常少见的副反应。而这些压片糖果并不属于药品。
经查,当事人采购使用“海参牡蛎顆粒”和“秋葵参花颗粒”作为生产原料共计生产牡蛎压片糖果9900盒,货值金额450530元,获利2440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44000元;罚款1256000元。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