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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祭祖后食品 须重新加工煮熟
2019-04-04 南宁晚报 作者: 叶祯 浏览次数: 141次
[导读]食用祭祖后食品 须重新加工煮熟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假期期间,节庆、祭祖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将会增多。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双节”期间食物种类繁杂、易污染,气候温湿多变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食品安全事件易发,群众应预防食物中毒事件。

  清明节期间,加工和制作烤猪、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不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防止腐败变质和预防食物中毒。
  清明节期间雨水多,野菜和蘑菇随处可见,一些野果也开始成熟。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中评定等级为“笑脸”“平脸”的饭馆就餐。
  假期聚餐时,记住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不使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含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泡药酒的,请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材。
  此外,如在就餐中发现有食品安全相关问题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投诉举报。如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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