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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周谷堆商家香料中掺罂粟籽 被判有期徒刑
2019-03-18 安徽商报 作者: 张剑 浏览次数: 125次
[导读]合肥周谷堆商家香料中掺罂粟籽 被判有期徒刑

    前段时间,本报报道了某龙虾店内龙虾被检出“罂粟碱”有毒有害成分。那么这些罂粟材料从哪来的呢?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合肥周谷堆市场一商家因为在销售的香料中掺杂罂粟籽而被判刑,就有龙虾店从这里购买了这种香料。

  蒋某某,女,1966年10月1日出生,宿州人,合肥市瑶海区某香料商行经营者,经营场所位于合肥市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内副食品交易中心某号。
  据指控,2016年年初,香料商行经营者蒋某某将购来的罂粟籽打碎放在香料中出售。2016年7月,安徽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二店店长王某从其处购买香料用于制作龙虾出售,8月被合肥市庐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在其制作的龙虾中检出了罂粟碱、那可丁成分。11月14日,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料商行香料进行抽检,香料中检出罂粟碱、那可丁等有毒有害物质。
  警方对香料商行的香料进行检查,在卤料及龙虾粉中再次检测出吗啡有毒有害成分。2017年8月,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瑶海区法院审理认为,蒋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蒋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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