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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食品新规变严 我国出口企业须重视
2018-03-08 商务部 作者: 浏览次数: 900次
[导读]印尼食品新规变严 我国出口企业须重视

 近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就加工食品重金属及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法规草案作出通报,这是印尼政府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履行WTO透明度义务,给予其他WTO成员评议其法规草案的一次正常通报。据悉,该通报是对原有规定的调整修订,其中明确规定加工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的最高限量,进口食品也必须符合该规定。建议我出口企业在原料采购、加工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加强监控,确保输出印尼的加工食品符合新规。

据广西检验检疫局统计,近年来,广西出口印尼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主要有海水鱼产品类、食品添加剂、食品用甜味剂、加工油脂、食糖、八角、冰淇淋、固体饮料、植物调味料、蔬菜及脱水蔬菜、初榨的植物性油类、茶叶及茶制品、中药材等品种。2016年、2017年出口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重量分别为5.1万吨和3.7万吨,出口额分别为5798万美元和455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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