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立国
“农业是制造业和商业的基础”,这是美国农业部在1862年成立时在其部徽上镌刻的文字。
这一部门成立之时,美国农业生产状况与今日之中国有些类似——全国超过五分之三的工作人口都是农民,农业的机械化水平也不高。批准成立这一部门的美国总统林肯,充分认识到农业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他将农业部称为“人民之部”,并一连签署了三部支持农业发展的法案。
其中,《宅地法》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土地立法。该法案规定,所有提出申请后连续5年在所申请的土地上耕种的美国公民,只需缴纳10美元手续费,就可以免费获得160英亩土地。
美国政府对农民的“慷慨”,基于美国在建国之初即树立的“以农立国”思想。本杰明 富兰克林坚决倡导美国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以农业为主,甚至为此限制发展制造业与贸易。他认为,“农业是国家财富的真正来源,是一个国家获取财富的唯一诚实的方式。”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美国政府始终对农业采取扶持的态度,并根据农业不同时期的需要调整政策。《宅地法》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农民无力支付土地价款的问题。该法案为美国家庭农场制度奠定了基础,并为此后的机械化耕作创造了最基本的条件。
二十世纪初,美国农业进入了机械化时期,发展农业所需资金急剧增加,农民在贷款上遇到困难。191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农业贷款法”,规定降低农业贷款的利息率,为农业发展解除了后顾之忧。1930年到1944年间,美国经济活动总人口中,农业占比下降到19%,农业生产力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再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刺激,农业从深度到广度都有了质的飞跃。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美国的农业、畜牧业已经实现了全面现代化。由于农业机械的大型化和各种专业化农业机具的增加和改进,农业劳动力占经济活动总人口的比例在1970年大幅下降到3.7%。到二十世纪最后几年,这一指标已降为2%左右。而每个农业劳动力供养的人口则从1950年的15个人,增长到1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