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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沦陷的是大白菜  明天沦陷的将是什么?
2012-05-10 中国水果蔬菜网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960次
[导读]白菜有毒!在被层出不穷的问题食品搞得如惊弓之鸟的背景下,公众除了愤然,更多的当是茫然。当食品变得如此不堪,人的尊严也就无处安放——近日,山东媒体曝光,有菜农使用甲醛对大白菜保鲜。而山药、蘑菇等蔬菜也被曝出是用甲醛溶液…
  这恰恰折射出现实的困境: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不够完善之处,一方面,法律要不断完善,另一方面则是要完善蔬菜残留检测,将类似于甲醛这样的有毒物质,也纳入检测项目,在进入菜市场之前,给蔬菜设置必要的防护栏,不让其招摇入市。而更重要的,则是追责到底,无论是菜农还是监管部门,板子必须重重地打下去。前不久,河南信阳一商人为牟取私利,将 “瘦肉精”掺到猪饲料中销售,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这样的案例并不多。虽然与将“瘦肉精”掺到猪饲料中相比,喷洒甲醛也许不具备主观恶意。但我国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意即“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造成使用者受到伤害。甲醛有害、有毒,喷在白菜上被人食用可能导致白血病,像在白菜上喷洒甲醛,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理应启动法律程序。而监管者同样不能背叛自己的职责,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监管者“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被问责。
  当社会道义和监管职责普遍缺失,更应彰显法律的威严,否则,今天沦陷的是大白菜,明天不知道是什么,我们或许将陷入“易粪相食”的困境而不能自拔。
  所以,公众和媒体,除了愤慨菜农的“黑心”和监管部门的“失明”,也有必要继续把目光投向山东,这起影响如此大的“毒白菜”事件里,法律之剑,会指向谁?又必须指向谁?(寄蓉)

责任编辑:sup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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