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秘鲁政府于2014年11月18日在《秘鲁人报》发布的最新规定(No.169-2014-DIGEMID-DG-MINSA),所有自中国进口的医疗用品、保健品、药品等产品均需向秘卫生部药监局(DIGEMID)出具由中国以下部门颁发的《自由销售证明》:
化妆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SFDA)、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义乌市卫生局
家用卫生和个人护理用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SFDA)、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SFDA)、省级、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草药、减肥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SFDA)、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