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到2016年底,福建省将初步建成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全省人口密集区都覆盖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全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出产的食用农产品、所有带标签销售的无公害水产品全部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近日开始执行,目标是到2016年底,建立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我省今年内将建立健全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年完成各级食品安全监管装备的标准化建设。
《方案》提出要逐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体系、食品安全市场流通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标准认证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食品安全信息体系等十大体系建设。
具体包括:每年新增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1万亩以上;全省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农业(含水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达到3000个;建立小作坊监管档案,推动具备条件的小作坊依法取得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到2016年底全省建设100家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小作坊。
批发环节和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便利店、专卖店的预包装食品要全面建立电子台账管理制度,今年末,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2015年末达到90%以上,2016年末达到95%,逐步实现预包装食品的可追溯和可召回。在现有40家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企业的基础上,今后三年,每年新增试点12家以上,到2016年底,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企业达80家。
到2015年底,全省新建和改造城乡菜市场200个(其中城区140个,农村60个),全省县以上城区实现每千人拥有菜市场(含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18%以上。
至2015年,重点推动30个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率稳步提高,逐步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
我省力争到2016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2条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和30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全省5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1个及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店。
我省还将建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黑名单”、信用评价和奖惩等制度;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基础数据库,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