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过渡期后,2010年6月1日起,GB16629-2008,即《植物油抽提溶剂》新标准强制实施,此标准代替原GB16629-1996 《6号抽提溶剂油》。
《植物油抽提溶剂》所属产品主要适用于食用油脂抽提。规定了由石油直馏馏分、重整抽余油或凝析油馏分经精制而成的植物油抽提溶剂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其对比旧标准最大的改变是,修改后6#溶剂油除馏程由60℃-90℃缩短到61℃-76℃外,还降低了苯、溴、硫的含量。
符合新标准资源供给有限不达标资源暂时难以全部退市
据了解,因为国内多数炼厂生产的6#溶剂油指标达不到新标准的要求,所以,自本月起,这些厂家的产品的将不能再对粮油企业销售。中间商在采购6#溶剂油时候需要向炼厂提交承诺书,保证这些未达到新标准的6#溶剂油不会流向粮油企业作为植物油抽提溶剂。由于炼厂装置能力、技术等限制,目前中石化炼厂下属企业仅有长岭炼化、金陵石化企业所产6#溶剂油能符合新标准要求。其中金陵石化资源基本供固定合同户,长岭炼化6#溶剂油产量日产几十吨,所以市场可流通的符合新标准的6#溶剂油资源较少,远远不能满足粮油企业的需求,部分商家暂时仍在采购一些未达标准的溶剂油。
后市展望
据业内有关专家表示,6#溶剂油作为粮食用主要浸出用溶剂被广泛使用。但因其馏程较宽,且含有对人体有害的芳烃等物质,与社会对食品安全日益增长的要求不相符。该专家还表示,国家近年来连续出台《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后期也可能会出台《食用植物调和油》国家标准。配合这些法律法规,全国范围内了已开始了一系列的考核抽查,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因此,对于新标准的今后的执行力度和发展方向,这位专家仍显得极有信心。
长期来看,溶剂油生产企业改善炼厂的装置能力、改革生产工艺,以生产出符合新标准的产品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