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公司保障方案又起波澜 员工直呼“不满意”
2011-12-07
中国企业报 作者:
Superman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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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满意,肯定不满意!”兰州百事销售员小赵日前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说,口气中充满怒气。说完,小赵还反问记者:“换了是你,你会满意吗?”小赵是兰州百事的一名普通销售员,进入百事还不到一年,前不久也加入了兰百的维权行动。让她不满意的是,如果按照…
这,也正是百事员工此前的担心。
集体协商缺陷之痛
百事中国员工、百事与康师傅应以集体协商解决问题。百事中国员工在觉得百事中国将经营权出让有可能侵害自身权益时,可以通过正当方法维权,如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等渠道解决问题。
在劳资问题专家、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段毅律师看来,企业并购活动中向员工支付补偿是一项国际惯例,“国外并购活动中,工会不达成基本意见,并购不能完成。”
段毅指出,国家也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在企业并购时期要给员工多少补偿。在国外是通过谈判来实现员工利益。恰恰因为没有法律规定,这种做法可能会被效仿:在并购过程中,无论是哪方面的老板,都必须就并购本身的员工问题作为一个重要条款来考虑。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姜颖指出,“涉及公司经营层面,尤其是外资企业的合并、分立问题,劳动者这边话语权不是很大,从法律上来讲找不到话语权根据。”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一欣表示,百事维权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随着中国经济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转变,未来类似事件会越来越多。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无论“康百联姻”最后结果如何,百事员工争取自身权益的行为,都将给未来的外资并购产生深远的影响。
纵观此次百事员工维权事件的前前后后,在“康百联姻”前,多方有效和及时的沟通尤为重要。康师傅“并购”百事可乐,虽然是企业层面的事情,但也要顾及员工的情绪与利益。然而,百事却违反一般常理,没有和自己的员工进行充分、必要和有效的沟通。
事实上,在《中国企业报》记者的采访中,许多百事员工都认为,此次百事将中国区经营权出让,侵害了职工的权益,百事中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另外在并购案消息发出之前,员工完全不知情,知情权被侵犯,因此有了“我们被百事出卖了,我们没有得到基本的尊重,我们一定要维权到底!”
发生纠纷并不可怕,对话是处理员工与企业纠纷的上上之策。而在百事员工维权之后,百事并没有和员工进行及时理性对话,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劳资双方的紧张关系。
有评论指出,百事中国员工、百事与康师傅应以集体协商解决问题。百事中国员工在觉得百事中国将经营权出让有可能侵害自身权益时,可以通过正当方法维权,如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等渠道解决问题。反之,如果采取不正确维权方式,有可能对自己的权益造成其它伤害。